冒充交通稽查人员持刀抢劫 四名案犯分别被判刑

2006-04-06 06:3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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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4月5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 邵建民李卫东) 手持弹簧刀、仿真枪等作案工具,5名犯罪分子冒充交通稽查人员合伙抢劫,近日,这个5人犯罪团伙中的4人(另一人在逃)被判刑。

    去年9月9日下午,黄某、杨某、黄某某伙同王某(在逃)共谋抢劫,杨某从即墨市小商品城处,骗租在此出租摩托车的索某来到即墨市某中学,事先在此等候的黄某等3人冒充交通局稽查人员,以检查摩托车行驶手续为名,持木棍殴打索某,抢走了摩托车。去年9月 11日下午3时许,黄某等4人携带弹簧刀、仿真枪窜至莱阳市汽车站附近,骗租女出租车司机吕某的出租车,对其实施了抢劫。经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黄某、杨某、黄某某、万某等4人犯抢劫罪,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11年、6年、6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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