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社区"派活"得先打报告 青岛为"小巷总理"减负

2006-04-25 03:2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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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4月24日讯(记者 徐燕华 胡凯伦) 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承担了许多党政部门下派的工作,一些社区光挂的各种牌子就达22块。为此,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为“小巷总理”减负,要求今后政府各部门向社区“派活”得先打报告,还得“费随事转”,相应费用要及时跟上。

    本市去年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后,市文明委从去年9月下旬开始,分6组在12区市和32个市直部门开展了“建立健全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全市61个街道办事处、950个社区居委会、4700多名社区工作者在创城第一线功不可没,但社区建设却面临着“负担重、投入少”的尴尬。

    随着社会管理的属地化,区、街道和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承担了许多党政部门下派的工作,一些社区挂的各种牌子多达22块,工作任务多达 120多项,都要求建档,考核,内容上墙。每个社区居委会一般只有3~5人,却要负责2000余户、万人左右的社区管理工作。大量的进社区工作,使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疲于应付。尽管任务超负荷,但多数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月工资都在四五百元。

    为此,《意见》中特意为“小巷总理”减负。要求建立部门工作进社区的准入机制。政府部门在社区居委会内设置机构、下达任务,进行检查考核评比、社区挂牌,开展调查统计和专项普查等,应向同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属政府职能但确需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按照事权与财权统一、“费随事转”的要求,由职能部门报同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后组织实施。

    此外,《意见》还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应按标准规划建设社区办公及服务用房;社区居委会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居委会干部的补贴、社区助理工资以及社区办公经费在专项经费中列支等。

    曾入选“感动青岛”十佳人物的李沧区永青苑社区居委会主任王爱真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有感慨,“原先都说社区是个筐,啥都往里装,这几年社区接的任务确实是有增无减。让有限的资金能到位,对于社区来说确实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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