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名犯罪分子被宣判 马文晓作案三起获刑十四年

2006-05-01 06:3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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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4月30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 王浩) 昨天上午,即墨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对蒙面入室抢劫犯马文晓等8名罪犯进行公开宣判,马文晓犯抢劫罪获刑14年。

    法院审理查明,马文晓纠合罪犯胡洪涛、孙仁荣等二人蒙面持刀,于 2004年 5月 1日凌晨 1时许,窜至即墨市鳌山卫镇孙家白庙村李某某的小卖部,入室抢劫人民币 200余元及香烟等物品一宗。同年 5月 20日凌晨 1时许,3人又窜至即墨市鳌山卫镇马家白庙村邱某某家,共抢劫人民币1000余元及香烟、火腿肠等物品一宗,后被抓获。

    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罪犯马文晓有期徒刑 11年,与其 2005年 7月 1日因抢劫被判处的有期徒刑3年半一起,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 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8000元;以抢劫罪判处罪犯胡洪涛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4000元;以抢劫罪判处罪犯孙仁荣有期徒刑 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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