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局出台六十条意见为农民致富"助力"

2006-05-18 03:3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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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5月17日讯(记者 陈新坦 通讯员 袁丽秋) 农民到市场上销售自产蔬菜免收工商费用,“订单农业”实行最低保护价,办涉农企业条件不完善可发临时性营业执照,允许涉农企业经营垄断行业…… 5月17日,记者从相关会议上获悉,市工商局出台60条意见,为市郊农民致富大开“绿灯”。

    今后,岛城农民到集贸市场上卖菜将不必缴纳工商部门的各项费用,农村流动小商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不须办理工商登记,免缴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收费;对农民申办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企业,实行“一条龙”高效服务;农民进城兴办餐饮、娱乐、劳务等服务业优先办理注册。据介绍,明文规定农民到集贸市场卖菜免收费,这在岛城还是第一次。

    意见还规定了诸多惠民政策,像扩大“订单农业”的帮扶范围,落实“最低保护价”政策;办涉农企业条件不完善可发临时性营业执照,允许涉农企业经营垄断行业等政策;大力培育和规范发展农村经纪人,鼓励、引导农村的各类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引导农业生产资料专营机构在农村建立连锁经营机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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