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居民家偷走160余万元 案犯被判有期徒刑15年

2006-05-18 21:4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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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5月17日讯(记者 栾磊) 张某在青岛偷了160余万元,到济南投奔朋友李某两天后,被李某举报到了公安机关。张某被市南法院以盗窃罪判有期徒刑15年,犯窝藏罪的李某因为举报有功被从轻处罚判拘役三个月,罚金三千元。

    原籍泰安的张某和贾某(在逃)一直在青岛伺机盗窃,2005年9月14日,二人对大学路一住户实施盗窃,盗窃户主王某 160余万元。之后,张某带着其中的50余万元赃款到济南投奔李某,李某让张某在他住处躲藏了两天后,向公安机关举报了张某,张某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赃款被缴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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