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5月22日讯(记者 刘纯来) 车主将车借给同事,自己也顺便搭车,没想到半路上遭遇车祸,两人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后,车主家属将借车者告上法庭讨说法。近日,城阳法院判令车主承担两成责任。
2004年12月28日下午,的哥魏某驾驶一辆出租车沿烟青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城阳某路段时,与孙某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相撞,当场致孙某和车主何某受伤,后孙某和何某经抢救无效身亡。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孙某驾驶,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也有过错,应减轻被告孙某和的哥魏某的民事责任。法院因此判令,被告孙某和魏某承担因何某死亡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的80%的赔偿责任。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