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低标细化"公车配备标准 副局级两人配一车

2006-06-07 03:2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网6月6日讯(记者 徐燕华 胡凯伦) 副局级干部按两人一辆配备驾车,20万元封顶,排气量2.0以下;独立核算的处以下单位,无论轿车还是商务用车,标准一律不得超过18万元。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对市级机关配备公车进行了“低标细化”。

“副局”标准降低5万元

    负责制定标准的市机关事务局综合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随着轿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许多“平民”价格的轿车配置也很齐全了,“根本没必要买那么贵的车”。因此在去年5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标准。

    按照新的标准,在职副局级领导干部按两人1辆配备轿车,标准由以前的25万元封顶降到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排气量2.0以下(含2.0)。

    市级机关配备除在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的其他公务用车,多功能商务车(8座及以下)标准为25万元以下(含25万元),商用客车(12座及以下面包车)为20万元以下(含 20万元),其他用车为18万元以下(含18万元),其中轿车排气量不得超过2.0(含2.0)。独立核算的处级及以下单位配备公务用车,标准一律为18万元以下(含18万元),轿车排气量不得超过2.0(含2.0)。

不满8年不得换新车

    新规还对更换新车设置了门槛:在职局级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使用年限未满8年、行驶里程未满25万公里的,不得申请购买新的领导用车。

    此前,青岛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已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项目举行了开标会,并于5月末在报名的28家汽车经销商中初步确定21家为政府公务用车的供应商。包括小轿车多功能商务车、轻型客车和越野车等,共含14个品牌、17个车型系列此次采购采用的是面向国内公开招标的形式,以后每年举行一次。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公车 副局级 徐燕华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