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烟案值200万 4名团伙成员受审主犯被判4年

2006-06-14 06:1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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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6月13日讯(记者 张伟 周鹏) 销售假烟累计案值近 200万元。近日,李沧法院对涉案的 4名网络团伙成员宣判,主犯李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杨某、褚某被判有期徒刑 2年,缓刑 3年;江某被判刑10个月。

    据了解,李某在2001年 8月29日购进假烟7540条,运至青岛后安排杨某、褚某前去提货。假烟在运送途中被李沧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李某潜逃。3年后,李某又购进 11780条假烟(本报曾报道),没想到还未出手就被查获。2005年9月 26日,李某投案自首。到案后,李某交代了与杨某、褚某、江某组成了一条龙式的网络贩烟团伙。3名案犯先后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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