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6日12时起,本市将迎来为期两个半月的休渔期。休渔期是不是所有的渔船都不能出海作业了?市场上还会有鲜鱼销售吗?就市民普遍关心的这些问题,昨天,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
休渔期部分渔船仍可出海
记者:休渔期哪些渔船不能出海?
负责人: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北纬26度30分以南海域休渔两个月;北纬35度至26度30分海域休渔三个月;渤海海域及北纬35度以北黄海海域休渔两个半月;休渔时间为6月16日 12时至9月1日12时。休渔的渔船作业类型为拖网和帆张网,其他渔船不受限制。
记者:为什么休渔期间仍然有渔船出海作业?
负责人:伏季休渔是对破坏中、底层鱼类的网具进行限制,并不是禁止使用所有网具,所以休渔期间仍然有渔船出海作业。如刺网、围网、钓具、笼壶、耙刺、杂鱼具等允许在一定海域使用。
休渔期仍可吃到鲜鱼
记者:为什么休渔期间在市场上仍然有小鱼销售?
负责人:休渔期间,不受休渔限制的船只正常生产作业。正常生产作业的渔船,按照国家规定的幼鱼比例进行捕捞生产,所以在市场上有小鱼销售属于正常现象。另外有些鱼类终生长不大,容易被疑为小鱼,如俗称“大头宝”的黑腮梅同鱼,形似黄花鱼,容易被误认为小黄花鱼。
此外,市场上有时会出现小鲅鱼、小鲳鱼、小刀鱼等,大多数由外埠渔业地区贩运到本市。此种行为属于违规经营,请广大市民及时举报。
记者:为什么休渔期间仍然有鲜鱼销售?
负责人:近几年本市养殖业发展迅速,许多经济鱼类已经发展为工厂化养殖,如金鲳、银鲳、黄鱼、黑头、牙鲆、红鲷、大菱鲆、鲈鱼、六线鱼(黄鱼)等;同时,本市每年在青岛近海实施增殖放流,放流梭蟹、海蜇、日本对虾、魁蚶等。另外不在休渔范围的渔船正常捕捞后也将海产运往市场销售。
违规捕鱼将被重罚
记者:对违反伏季休渔制度、非法作业的渔船将如何进行处罚?
负责人:对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或者渔获物幼鱼比例超过规定的,将依法受到重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即日起,市海洋与渔业局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85885861、85886981。 本报记者 陈浩杰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