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机关: 青岛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06-07-05
发文字号: 青公交(2006)120 号
标 题: 青岛市公安局通告—鞍山路调流
因鞍山路快速路施工,自2006年 7月11 日至2007年4 月30 日期间,鞍山路(人民路至山东路段)封闭施工,禁止车辆通行。辽阳西路(连云港路至南京路段)半封闭施工,限制车型通行。具体交通组织调流情况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措施:
1、以下道路改为机动车单向交通:南宁路(人民路至哈尔滨路段)改为由西向东单向交通,西吴路(鞍山路至威海路段)改为由东向西单向交通,敦化路(山东路至鞍山二路段)改为东向西单向交通,抚顺路(哈尔滨路至人民路段)改为由东向西单向交通(大型客车、出租车除外)。
2、山东路(敦化路至抚顺路段),鞍山路(西吴路口至山东路口段)每日7:00——19:00只允许大型客车、出租客车通行,其它机动车辆禁止通行。
二、行车导流路线:
1、由重庆路入市北向南行驶的车辆,由重庆路、山东路立交桥环岛、南京路分流,或由萍乡路、南昌路、瑞昌路、镇江北路、镇江路分流。
2、308国道入市北向南行驶的车辆,请行经哈尔滨路、南京路、或福州路分流。
3、由辽阳东路东向西行驶的车辆请行驶福州路、敦化路分流。
4、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可行经延吉路、福州路分流,也可由东西快速路、宁夏路分流。车高2米以下的车辆由南宁路分流。
5、由东向西行驶车辆可行经抚顺路、人民路分流,车高2米以下的车辆由西吴路分流。
6、由南向北行驶的车辆可由吴兴路、绍兴路、福州路分流。
7、在施工期间,敦化路、连云港路、徐州路、南宁路、抚顺路、西吴路等道路禁止两侧违章占路经营和违法停车。调流路线涉及的道路不在审批占掘道路施工。
8、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道路:延安三路(江西路至东海路段)、南京路(江西路至东海路段)、燕儿岛路(宁夏路至澳门路段),台湾路。
二○○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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