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别伤客人脚踝 摩的司机赔偿受伤乘客3500元

2006-07-29 07:1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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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7月28日讯(记者 栾磊) 近日,经李沧法院调解,一年前驾车别伤客人脚踝的摩的司机孙某赔偿乘客周女士各项费用3500元。

     2005年2月11日下午,周女士在维客广场附近搭乘了孙某驾驶的一辆摩的,半路上脚踝被摩托车车轮别伤,孙某将周女士扶下车后,趁人多逃逸。今年 1月,周女士赶李村集后打摩的时,恰好遇到了孙某。周女士不动声色地让孙某把自己送回了家,将孙某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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