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运输名义骗58吨货 案犯邵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2006-07-29 07:3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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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7月28日讯(记者 栾磊) 事先准备好假驾驶证和假行车证等,然后以运输名义,将他人的58吨货物骗走,得赃款9.3万元。近日,市北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邵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其他人也被判刑。

    2004年3月,邵某等人驾驶事先准备好的斯太尔半挂车到青岛港八号码头,携带假驾驶证、假行车证等,使用假名与配货站签订了运输协议,并将原打算运到河南省某地的价值近29万元的58吨氧化铝粉骗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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