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15日讯(记者 刘冠南 通讯员 江石平 何锡志) 今天,四方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崔某批捕,并以涉嫌转移赃物罪将崔某的同伙遇某、徐某、马某、赵某等4人批捕。
董某、崔某原是青岛某化工企业的员工,2005年初,两人与该企业解除合同后,合谋盗窃该企业废品仓库里的废反应罐、旧锅炉等物品。因这些物品个头很大,两人便找到吊车司机遇某和卡车司机徐某、马某、赵某,讲明帮忙去偷废品。从去年8月至今年6月,6人共合伙作案5起,盗窃物品价值10万余元。
7月19日,几人再次作案时被当场抓获。今天,经四方检察院审查,崔某被以涉嫌盗窃罪批捕(董某因病取保),吊车司机遇某、卡车司机徐某、马某、赵某4人被以涉嫌转移赃物罪批捕,据悉,这是该院首例以转移赃物罪罪名批捕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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