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19日讯(记者 刘冠南) 年仅20岁就当上了某知名电子品牌青岛分公司的业务经理王某却利用职务之便,与岛城某家电商场部门经理薛某勾结,侵占20余万元的公司财物。前天,市北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王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薛某被判缓刑。
据了解,2004年9月至 2005年3月的半年时间里王某、薛某二人共谋后,王某采取私刻公章、伪造假退货单等手段,分10余次将公司进给商场的彩电等货物从商场退出后侵吞。后两人将这些价值20余万元的货物销赃。市北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一审判决王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薛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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