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29日讯(记者 栾磊) 假装到小卖部买东西,却先后两次趁人不备盗窃商品,在混进旅馆盗窃大厅电视接收机时被抓获。近日,刘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记者从市南法院了解到,此次获刑也是刘某在 23年内第5次入狱,23年间,他先后入狱共16年。
今年5月上旬一天,刘某先后两次到鱼山路一家商店内,趁店主不备,盗窃店内货架上茅台酒3瓶,价值人民币700余元。一个月后,刘某又窜到广西路一家旅馆,趁室内无人之机,盗窃放在旅馆大厅内一有线电视接收机,刘某在逃离现场时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而刘某从1983年开始,先后因流氓罪、盗窃罪和抢劫罪被判处过16年刑期,此次入狱是刘某第5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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