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营医院--民营医院呼唤三大突破

2006-09-17 16: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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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公立医院的负责人及医疗卫生专家认为,民营医院应该“高开高走”,即以高起点、高服务、高收费来满足部分高端人士的医疗需求,让公立医院来满足百姓基本医疗需求。然而,就一家医院的通常发展规律来说,品牌建立并非短期所能形成,一个想做“百年老店”、想长远生存、发展的民营医院,往往需要先以低价进入,然后靠好的服务来打开“市场”,故如今部分民营医院也开始在医疗价格上低于公立医院,而在很多服务方面做得也比较到位。

    目前,青岛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大多是民营医院所办,这一点可以说明,民营医院正承担着部分面向基层百姓的基础医疗功能。然而,笔者在采访中还发现,民营医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少束缚,民营医院期待着能得到法规、政策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

呼唤取消“限制”

    “医院的竞争最重要的是人才的竞争,一批临床经验丰富、技术高超的医生能把一个医院的口碑较快树立起来。然而,对于民营医院来说,引入人才难却成了发展中的“致命瓶颈”问题。为什么引入人才难呢?首先因为有关法规规定,医师在哪个医院注册只能在哪个医院行医,要想到别的医院去工作,必须先在原医院及卫生局取消注册。就这么一条‘小规定’让民营医院在引进人才时就受到限制,我想引进一个医生,可对方医院不取消其在原来医院的注册,在本医院就无法注册,而招聘进来后,就成了‘黑医生’,而这样的‘黑医生’是不允许行医的,医院引进个医生不能行医,对我们医院又有什么用呢?”岛城一位民营医院的院长告诉记者,在《执业医师法》里这条“小规定”让民营医院遭遇了引进人才难的大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目前在岛城大部分民营医院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大多数是年龄偏大的公立医院退休人员,而这并非是民营医院所自愿的选择。他们更希望引入中青年技术骨干。然而,由于医生注册地点与执业地点必须相符的政策限制却很难做到。

    一位从公立医院退休到民营医院担任副院长的老医生提议,为什么医生不能像高级教师、工程师那样,可以任意调任而不受“注册地点”的限制呢?如果一个医生必须在其注册地点行医,那么医生在其他医院救死扶伤是否该被划归为非法行医呢?该人士说,此问题在医疗界一直受到争议,不少医生呼吁取消限制人才流动的注册制度。

呼唤加入医保行列

    “我们医院是政府认定的社区服务中心,我们承担着给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疾病预防等工作,可我们却不是医保定点单位,老百姓到我们这里住院却不能报销。”一位被定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民营医院的院长向记者“诉苦”道。

    在本报推出的“关注民营医院成长”的采访当中,多数民营医院的院长都对记者表示,希望能够成为医保定点单位,因为该收入将大大拉动医院的整体收入。同时记者也了解到,目前青岛已有部分民营医院已被划为医保定点单位,市民住院的费用也在报销的范围之列,也有部分医院的门诊大病、家庭病床等项目被划为医保报销的范围之内,但从2002年以来新成立的民营医院却少有被划为医保定点医院,这些新医院迫切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对医院的考核力度、加快认定医保定点医院的速度。

    “保险公司的理赔政策对民营医院也不太合理,”岛城一家知名民营烧伤医院的院长对记者说,各大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上对意外伤害就医的医院指定为公立医院,他说,作为治疗烧烫伤的省内外知名专科医院,不少患者为了更好地治病,纷纷到本医院治疗。然而,保险公司却因为其不是公立医院而拒绝赔付,这往往使不少患者感到不解。

呼唤税收优惠

    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也越来越大。一家民营医院的院长说,记得在医院成立之初,各部门的检查接踵而来,大约共有12个部门来检查,而这12个部门检查时都是“单独行动”,然而突然检查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开诊。当然,这种情况如今已不复存在,这与政府越来越重视民营企业、以及大力扶持民营企业的政策分不开的。

    也有民营医院的负责人希望,在税收方面能够享受比普通民营企业更大的优惠。该负责人解释说,民营医院成立的前三年,根据本市的优惠政策是免税的,而三年之后承担8%左右的营业税。对民营医院这个比较特殊的行业来说,要想发展到具备一定的社会认知度、一定的医疗实力,往往需要5到8年的时间。所以,我们民营医院更希望本市能够出台对民营医院的特殊税收政策。据悉,目前浙江省已出台了民营医院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将该省民营医院的3年税收优惠调整为6年期的政府辅助。

记者 程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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