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
处罚有难度,重在及时劝阻
就遛狗带来的环境问题,西仲一路社区居委会的别主任也有些无奈,“遛狗污染环境这个问题居民反映很长时间了,我们也通过社区宣传栏做了些工作,呼吁大家文明养狗,爱护环境。但是,有些群众不自觉遵守,我们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去制止。因为我们没有权利采取什么强制办法。”
《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从2005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中第十四条第六款明确规定:携犬出户,应当及时清除犬粪,违者将由城管执法部门罚款50元。为此,记者咨询了市北区城管执法局监察科的刘科长,他告诉记者:“《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一直在执行,但是,我们处罚那些未能及时清除犬粪的行为也有难度,因为这种事情的现场很难被保留,我们找不到被处罚对象。制止此类问题,还得从基层管理开始。《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中也对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等部门有要求,他们应当行使自己的劝阻制止权,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如果劝说不听的,他们可以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我们将行使处罚权。”(文/图 见习记者 李伟伟)
>>>龙潭路社区居委会
俺们这个社区有两个“大明星”
信报讯 7月31日,记者来到龙潭路社区居委会,听说记者要来,居委会郭主任连忙给记者介绍栾素兰老人,她和老伴在社区办画展,搞科普宣传栏,搞绿化,是社区的文艺明星呢。
9点左右,记者来到了栾素兰老人家中,看到栾大妈家中的柜子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荣誉奖牌,有青岛市学习型家庭、优秀母亲、劳动模范、模范家庭等等。栾大妈热情地给记者讲述,从她跟于大爷的相识,一直讲到他们的爱好、近况以及对未来的规划——
—我跟老于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结婚时婚礼非常简单,老于坐着2路公交车来到我家,吃了面条就回去了。也没有什么聘礼 ,我带着铺盖就到了他家。有了孩子后,吃了很多苦才把孩子们带大。现在儿女都有出息了,我们也把孙子和外甥看大了,家里就剩下了我们老两口。也不能总闲着啊,老伴喜欢养花,我们就美化环境吧。老伴身体不太好,有糖尿病,腰也不好,干不了重活,买树苗、刨坑、除草,都是我干。我说,你身体不好,你当指挥员,我当战斗员,现在我一次都能挑22桶水浇花。就这样,我们不光美化环境,这么干对我们的心态也很有好处。老伴很喜欢书法、绘画,还是我们小区“长者乐园”的“校长”,那些画友经常在我们家搞活动,以画会友。我们还包下了小区的宣传栏,宣传栏里的字画都是“长者乐园”的画友们画的。我们俩都很享受这样的老年生活。 (实习生 曾子夏 焦欣丽 见习记者 郑凯)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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