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出台新政策: 开发商须一次性公开房源

2011-03-23 09:3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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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调查

  多期开发,每平米房价能涨2000元

  一次推出200套房源,积累300个客户,开盘当天制造日光盘,下次推出房源时价格便跟着涨了上去,一年下来分三期甚至多期开发,每平方米价格能涨2000元……这几乎成了青岛房地产行业的潜规则。四方新都心区域的一家房产大鳄,2008年推出的房源价格仅仅为7000元/平方米,2009年年底已经涨到了9000元/平方米,现在最后的房源价格是12000元/平方米。更是有大鳄发明了1.1期、1.2期的开盘方式,每次大约200套房源,购房人数是房源数的两倍,还得摇号选房。这也是去年青岛日光盘层出不穷的原因,仔细分析,日光盘实际上是开发商人为制造的。

  还有开发商,虽然申请了预售许可证,但仍钻了空子。比方说,此次符合销售的房源是500套,开发商拿出300套重点宣传,销售完了这300套后,再宣传剩下的房源。个别开发商做得更绝,申请了预售许可证,故意放慢施工速度,在售楼处象征性地放两个售楼小姐,就算是开盘了,然后不做宣传,相关部门也没有办法。业内人士称之为规则允许下的捂盘惜售。

  “楼盘推出的第一期房源价格是最低的,随后会逐步加价,等到最后一批房源的时候,购房者也慌了,不买不行了,房价一直涨。”林宪周分析说,“去楼盘买房子,售楼小姐一定会说一期的房子多便宜,现在价格涨了多少,买了一定会升值,事实都摆在那了。”

  青岛已叫停乱涨价现象

  关于商品房销售方面的问题,3月22日,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去年年底青岛出台了《青岛市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暂行规定》,对捂盘惜售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商品房项目一般应以同期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为单位申办预售许可,不得分层、分单元或以套为单位申请。”

  在价格方面,“商品房预售方案一般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已审核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应提交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预售方案申报价格需调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重新申报备案。预售方案申报价格调整未予备案前,准售房源仍按原申报价格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停止销售。”

  捂盘惜售的问题,根据青岛的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之日起10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将全部准售房源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不得分批、分次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保证预售方案申报价格、现场公示价格与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价格一致。

  违规预售最高可罚10万

  今年2月份,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开发商的违规预售行为进行了划分,最高可罚款10万元。开发商若在房地产交易中隐瞒实际成交价格,由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处以实际成交额1%以上5%以下罚款;偷税漏税的,由财政、税务部门依法处理。销售商品房时,不明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权属登记证明文件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开发商若采取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由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在骗取预售证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若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若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将对其予以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文/图 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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