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治理乱收费 高中招择校生比例要降到20%

2011-04-22 00:0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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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教育部下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2012年秋季开始,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降到20% ,同时要求各地要研究制定加大高中教育政府投入,逐步取消“三限”收费的措施和办法 。

    《意见》要求,要逐步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各地要加大政府投入,完善高中经费保障机制,抓紧制定并落实生均拨款标准,积极化解学校债务。从2012年秋季开始,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比例降到20%。

    根据青岛市2011年中考招生政策,招择校生是指初中毕业生未达到所报考志愿高中学校的计划内录取分数线,自愿要求交费就读该普通高中的学生。普通高中在完成计划内招生的前提下,允许继续招收少量择校生,并严格实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择校生录取分数应控制在该校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择校生人数应控制在每校实际招生总数的30%以内,择校生缴费最高限制为1.8万元。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民书在“网络问政”中表示,青岛高中择校生人数实际上占招生总人数的20%以内。

    《意见》同时提出,各地要研究制定加大高中教育政府投入,逐步取消“三限”收费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看来,高中择校费将来可能会取消。

    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缓解择校矛盾。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11年上半年制定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实施方案,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学校接受的正常捐赠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通过参加培训获得入学便利)。幼儿园(所)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违规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记者 石艳虹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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