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后悔,还是后悔。”法槌敲下,夏虎自言自语着,在笔录上按下手印。法警给他戴上手铐,低头走出审判庭。三个月拘役和三千元罚款,这是夏虎要为自己无视法律付出的代价。5月12日上午10点半,青岛市首例醉驾者因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判处三个月拘役,并处三千元罚款。
在法庭上 ,夏虎说了两次“服”。夏虎是外地人,户口是跟着妻子迁进莱西望城街道的,平时他的话不多,在种地的同时,也到附近的工厂里打打零工,挣些家用。在邻里乡亲看来,他还算是个老实人。这样一个老实人,同时也是一个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他从来没把这辆自己花了近三千元买来的二手摩托当做机动车,也从来没认为喝点酒开一辆二手摩托车还会被判刑。但在法庭上 ,他说自己“服了”。
“我服。我很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增强法律意识,以后不管有事儿没事儿,再也不喝酒了,喝酒误事,这次是真知道了。”面对检察官对自己罪行的举证,夏虎说出了第一个“服”,并且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喝酒了。“我服。我一定会用这三个月多补充自己的基本法律常识,我是农村人,是个法盲,要听法官的教育,以后不再因为无知犯罪。”文/图 记者 许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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