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销售员经历惊魂一幕 遭遇莒县男子持枪抢劫

2011-10-17 03:5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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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0年11月12日~2011年1月28日

  地点:多处

  案情回放:王明,男,1985年9月19日出生于山东省莒县。大专文化毕业后,王明雄心勃勃地来到了青岛市闯荡。但是一直也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后来干脆就不上班了。无业没有钱花的王明却常常要应付日常的各种花销,于是走上了暴力抢劫的道路……

  案件结果: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万元。不得假释。

  “别动!抢劫。”2010年11月12日,在这个平常的日子里“物华堂冬虫夏草”的女销售员何某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一幕。上午10点钟的时候,何某像往常一样在店里看货。这时候店外一名年轻男子朝何某走来。何某以为是店里的客人,正打算向其介绍自家的产品。不料,这名年轻男子却掏出一把枪抵住自己,压低声音说:“别动!抢劫。喊就一枪打死你。”

  何某一个女孩子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当时就被吓蒙了。王明见何某不说话乖乖配合自己后,并趁着店里此时无人将何某拖到店内的一卧室内。为防止何某叫喊,王明还用透明胶带将何某的嘴部缠住。正当王明准备用透明胶带将何某的双手也绑住然后去收银台抢劫时,被前来购物的顾客发现了 。王明只好匆匆逃离现场,没有抢到财物。

  他没有罢休,2011年1月3日,他又以卖电脑的身份,骗徐某来到一废弃学生宿舍内,抢劫前来买电脑的徐某人民币200元及工商银行银行卡一张,并威胁徐某逼问出了银行卡密码。随后王明持徐某的银行卡到自动取款机取走人民币12700元。

  时隔不久,2011年1月28日,王明以其父亲需要按摩为名,电话约按摩师傅靳某到崂山区一别墅。“我爸爸身体不好,需要按摩,你来吧。”靳某像往常外出替人按摩一样,应约来到了他那里。没想到一进房间关上门,迎接他的王明对着靳某的脸部就是一拳。随后,王明用手铐、胶带绑住了靳某的手脚,将她控制住,并从靳某身上搜出人民币500元及农业银行银行卡一张、工商银行银行卡三张。“要钱还是要命?”王明逼问靳某银行卡密码。随后,王明持银行卡到自动取款机取款人民币18600元。

  王明暴力抢劫,受害人报案。公安机关迅速侦查,于2011年2月12日将其捉拿归案。崂山区检察院认为王明以暴力方法多次抢劫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崂山区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王明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不得假释。见习记者 李金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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