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条政策助力小微企业 青岛首家"零首付"公司发照

2013-01-01 07:4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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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012年12月31日讯(记者王媛) 在青岛开公司的注册门槛再次降低,今后在岛城注册一个200万元以下的公司制小微企业,将可以享受注册资本分期出资,首期出资甚至“零首付”。2012年12月31日,记者从青岛市工商局获得最新消息,青岛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小型微型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20条“扶持新政”,针对小微企业开办最棘手的注册资金、土地证明、消防环评等给予了优惠性“松绑”。当天,青岛市第一家注册资本“零首付”的小微企业在市工商局市南分局登记成立。该企业注册资本10万元,实行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为零,余额5年内缴足。该企业的注册人成为享受《关于进一步优化小型微型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第一人。

  根据《 意见》的描述,“小微企业”是指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后,允许公司制小微企业注册资本“零首付”登记,余额需在5年内缴足。小微企业设立、变更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使用货币出资的,可凭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办理工商登记,无需凭验资中介机构验资报告。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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