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
春节,长期在外工作的游子们纷纷回乡。然而,面对昂贵的飞机票,紧张的火车票和易受天气影响的客车,不少有车一族选择开车回家。为了节省费用,
拼车行为大受欢迎,此举不仅降低了车主的出行费用,也方便了搭车的乘客。山东舜铭律师事务所王洪涛律师提醒广大拼车一族,拼车前需签订拼车协议,避免事故发生时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网上遍布拼车信息
在某论坛,拼车的帖子已经被置顶,网站还开通了一个名为“全省大拼车,回家过大年”的拼车专用网站。需要拼车的网友可根据格式发布包括目的地,回家的时间和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让人一目了然。想拼车的网友可根据信息挑选适合自己的车主或乘客。
不仅如此,微博和QQ 群里也有不少人发出拼车的消息,希望回家的路上能有人作伴。一起聊聊天,打发几个小时的无聊路程。
“主要想多结识几个老乡”
虽然之前没有拼车的经历,但老家在淄博博山的刘明还是在网上跟帖发布了自己的拼车信息。“以前跟妻子经常回去,最近在网上看到拼车的帖子就发了一条信息。”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找到一起拼车的人,刘明却一点也不担心,“也没有刻意去找,分担费用不是目的,主要想多结识几个老乡,路上有人一起聊聊天也挺好。”
栾女士打算2月6日回莱西老家过年,在网上发布拼车信息后一直无人问津。“可能是我走得太早了吧,直到现在也没人跟我联系。”栾女士说。
“我觉得没必要签协议”
栾女士希望拼车司机能有2年以上的实际驾龄,由于天气较冷,她的行李也多,“最好能把我送到家门口。”
“上次因为时间比较仓促,再加上司机是位姐姐,就没有签协议。”而今年出于对安全考虑,栾女士觉得有必要签一份拼车协议,“如果司机是男士的话希望他能出示自己的证件。”栾女士说。
刘明却觉得都是老乡,加上他对路况比较熟悉,没有必要签订协议。“拼车的都是老乡,而且费用也不高,我觉得没有必要签协议。”
面对拼车一族对协议的不重视,山东舜铭律师事务所的王洪涛律师提醒大家,“书面协议是很有必要签的,在协议上约定好在各种情况下各自的权利和责任,防止事故发生后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在选择拼车对象上应该尽量找熟悉的朋友,与陌生人拼车时最好相互出示证件和提供联系方式,并将对方的信息发送给家人。“出行前最好购买一份保险。”王律师提醒道。
对于拼车这一特殊现象,王律师说,“法律上没有相应的禁止条例,但是车主如果按照车票钱收取乘客的费用,就属于非法营运,车主与乘客之间如果只是分摊一路上产生的费用,就不涉及违反相关法规。”
文/图 实习生 厉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