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启动 半年没业务不予通过

2013-03-01 07:5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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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2月28日讯(记者 刘雪莲) 记者2月28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做好2013年度招聘管理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此次年检的时间自3月1日至4月30日,历时两个月。年检主要对象是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据悉,年检将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的许可条件、许可服务项目业务开展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及诚信守法经营情况,投诉及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公共服务机构需提供《青岛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报告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2012年工作总结。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除此以外,还需提供《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非法人单位需提交企业经营情况;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聘用)合同原件;2012年第四季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核准经营办公场地合法使用证明;曾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的机构还应提供相关结案材料。

  在年检中,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出现擅自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的;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的;现有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数量不合规定的;场地或人员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在人力资源中介活动中有欺诈行为的;资不抵债,无法维持正常运作的;半年以上未开展业务等情况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

  年检工作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新闻媒体、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情况。逾期不办理年检手续的,按有关规定,自年检结果发布公告之日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自动失效,持无效的许可证经营视同无证经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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