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7日下午,香港东路与秦岭路交会处,一名横穿马路的行人被撞倒在地 。
2011年8月20日晚,黑龙江中路与仙山路路口,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被一辆货车撞倒在地,次日不治身亡。
2010年10月27日上午,滨海大道与天水路路口,一辆摩托车被货车撞上。
前边是红灯,但是慢点过、小心点应该没事;绿灯还有一两秒,抢过去也没啥危险……正是这些“没事”“不要紧”的心理作怪,让很多人付出了甚至生命的代价。闯红灯到底会带来多大的危险?25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取了3段因闯红灯而发生交通事故的监控视频,事故过程令人触目惊心。如果非机动车和车辆能够遵守法规,就不会上演这些悲剧。
镜头一
斑马线上闯红灯女子被撞
回放:这起事故今年3月17日下午发生在香港东路与秦岭路路口。监控画面显示,当天16时27分 ,一名身穿浅色上衣的女子出现在路口的西北角,此时路口北向南过马路的人行横道信号灯是红灯,大量车辆沿香港东路高速行驶,而南北方向的车辆正在等信号。一开始,这名女子站在路边并没有过马路,但是在路边等待了10秒钟,这名女子左右张望后,开始横过马路。她一边一路小跑,一边不断左右张望观察周边来车情况,一开始她过香港东路东向西车道时并没有出现异常,而当她跑到香港东路西向东车道时,头一直向右侧看,可能是发现此时有一辆车正高速驶来,但她没有停止仍然继续向前跑,并且边跑边变向试图绕开车辆。然而不幸还是发生了,一辆高速行驶的黑色轿车将女子撞飞,女子在空中翻滚后重重地摔出五六米远,落地后又继续在路面上滑行了两三米,女子拎着的物品则被撞出约20米远,散落了一地。
车辆停下后,司机立即下车查看,而被撞的女子随即缓缓地从地上爬了起来,看上去没有受太重的伤,但明显走路摇摇晃晃站立不稳。随后她在司机的搀扶下开始在路上捡回撒落的物品。这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分析:据民警介绍,通过视频来看,这名行人虽然是在沿人行横道过马路,但是人行横道的信号灯是红灯,而香港东路此时车行信号灯是绿灯,车辆均在高速行驶,在车辆方面,能够看到该车在行驶过程中车速一直比较均匀 ,车速也非常快,在临近路口和人行横道时没有明显的减速情况,在发生碰撞后紧急刹车较远一段距离后才停住 。这起事故对行人来说,无论是哪一方的责任,行人至少已经在身体上遭受痛苦,而这种痛苦是赔偿或其他方式都不能替代的。如果行人能够按人行横道信号灯指示通行,车辆在临近路口和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那么这起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镜头二
闯红灯被撞身亡还要担责任
回放:这起交通事故2011年8月20日晚发生在城阳区黑龙江中路与仙山路路口。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在当晚7时39分出现在监控画面中,一开始他沿仙山路西向东开始骑行横过马路,而此时黑龙江中路南向北方向的车流非常密集。当这名男子骑车通过黑龙江中路北向南方向车道时,该方向车道并没有车辆通行,他便骑自行车顺利通过,然而当他骑行至黑龙江中路南向北方向的最后一个车道时,眼看就要过完马路了,一辆车的灯光已经非常接近,而此时骑车的男子也发现危险到来,便迅速变向试图绕远一点,但是此时已经来不及了,尽管变向让两车之间增加了三四米的距离,但是骑车男子还是被这辆白色货车撞倒在地,在撞击的巨大冲击力下,男子在地上滑出三四米远,而自行车更是被撞出十多米远。从画面上来看,货车刹车相对比较及时,在撞击后滑行了大约10米远,但这并没能避免事故的发生。被撞男子一动不动地卧在地上,货车司机下车查看后报警,交警和救护车随后到达现场。
分析:民警说,事故现场道路系干沥青路面的城市道路路段,道路平坦,黑龙江中路系南北走向,双向六条机动车道,夜间有路灯照明,仙山路系东西走向,路口有信号灯控制。事故发生第二天,骑车的男子因系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经过调查,货车司机驾车夜间未降低行驶速度、观察不周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骑车男子违反交通信号过路口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规定,车辆在夜间以及沙尘、雨雪等情况下,应当降低行驶速度,同时应当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通过调查,事故双方过错相当,两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