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三
为省一脚油撞伤过路人
回放:交通的参与者无非是人和车,信号灯的作用就是确保人和车的安全,违反信号灯指示必然会埋下隐患。这起事故2010年10月 27日上午发生在滨海大道与天水路路口。通过监控来看,当天上午9时40分,滨海大道南北方向行车道的信号灯此时已经是红灯,沿滨海大道北向南行驶的车辆此时都已经停车在等待信号,天山路东向西方向原本有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白色货车在等待信号,在滨海大道信号灯变成红灯后,摩托车与白色货车开始启动向前行驶。然而就在摩托车刚刚进入路口时,一辆高速行驶的蓝色货车突然抢在红灯刚刚亮起两三秒时闯红灯强行过路口,而当货车进入路口时,摩托车也刚刚从白色货车右侧出现,此时货车司机虽然发现前方有摩托车,但距离已经非常近了,货车车速又非常快,货车司机一边刹车一边向左打方向紧急避让,但货车的车厢部分仍然将骑车男子撞飞,而货车由于高速下紧急变向,车辆严重侧倾险些侧翻,货车司机努力控制车身,车辆在左右摇晃之后,滑行了五六十米远才停下来。
分析:据民警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抢信号、闯红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通过视频监控来分析,肇事的货车司机显然从一开始就是在沿滨海大道高速行驶,当司机驾车行驶至路口附近时,在高速行驶的状态下,路口信号灯已经变成红灯,而此时货车司机能够看到天水路上有一辆白色货车还未启动,便没有减速准备强行抢过路口,其并不能发现白色货车右侧目标较小的摩托车,在这种情况下,当货车高速行驶并与摩托车距离接近时,紧急刹车基本起不到任何作用。根据规定,车辆在行驶至路口事故,应当减速、仔细观察后通行。此次事故造成摩托车骑车男子受伤,蓝色货车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分析
都觉得“没事”,出事就晚了
“红灯停、绿灯行,无论是行人还是司机,在这一点上实际都是非常清楚的。”市交警支队事故预防处民警介绍,然而出现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行为,基本上是“没事”这种心理在作怪。
在行人方面,在过马路时不愿意等待红灯,而选择闯红灯过马路,实际上行人是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但是并没有在意,因为其从感觉上判断即便闯红灯过马路,只要观察好、多留心就不会出事。但实际上,行人闯红灯过马路时,其所横过马路的行车道上,车辆往往都是在正常行驶,行人在闯红灯过马路时通常会一边行走一边左右观望,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行人其实很难判断车辆行驶的速度,更无法判断驾驶员可能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很可能就会出现闯红灯的行人站住不动,但司机认为对方要走随即变向躲避,而行人一见车辆变向随即又再次走动的情况 。行人、司机都无法判断对方的下一步动作,特别是在双方距离较近 、车速又较快的情况下,极容易发生事故。
在车辆方面,闯红灯、抢信号等此类行为发生的同时,车速往往都是非常快的,因为驾驶员会加速或保持高速来尽快通过路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行人或其他方向车辆突然出现,就极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这里所说的突然出现,并不是说行人或车辆的动作太快,而是在同方向的路上,车辆并排同向或是车辆右侧有行人时,垂直方向的车辆无法观察到,如果垂直方向的车辆闯红灯,就容易造成危险。”民警介绍。
此外,很多事故的发生是因为驾驶员没有“途经路口应当减速行驶”的意识。按规定是要求无论路口是否有其他车辆 、人行横道上是否有行人,都应当减速慢行,就是为了预防出现意外情况,而降低车速就能够为紧急避险增加更多的时间,从而减少损失。
调查
99% 交通事故,祸起违法行为
闯红灯这一行为已被交警部门列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酒后驾驶享受相同“待遇”,而之所以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就是因为这一行为更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特别是人员伤亡事故。
据民警介绍,闯红灯这一违法行为也许并不会直接造成交通事故,但是会给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当违法行为出现,交通事故的发生就只是一个概率问题了,当闯红灯的行人遇上抢信号的车辆,就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在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基本上有99%的事故都是事故一方或多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只有仅1% 甚至更低的比例,是因为车辆发生故障等意外情况。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有的是主观故意的,也有的是没有当回事而无意识的,这也说明,无论是行人还是车辆,都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来确保安全。
在一起事故中,无论是受伤的还是未受伤的,无论最终事故责任认定如何、赔偿结果如何,实际上都没有“赢家”。
在行人与车辆发生事故后,无论行人是否违法,其本身就已经受到了伤害,如果行人有违法行为,在发生事故后还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自己遭受了身体上的痛苦,还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埋单”。
在车辆方面,除了驾乘人员受伤,还有修车、赔偿等方面的经济负担。如果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那么就意味着一份巨额赔偿,数个家庭原本幸福的生活也许就会因此而发生彻底的改变。本报记者 刘鹏(图片由警方提供,均为视频截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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