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小学校长摘"官帽" 职级制改革正式启动

2013-06-22 06:1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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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6月21日讯(记者 单俊楠 )  6月20日,市教育局召开局属学校校长职级改革工作部署会,会上宣布了青岛校长职级制改革正式启动,青岛众多校长们的“官帽子”就被摘掉,退出行政序列,划分出不同的职级。据了解,青岛具体改革方案将于近期公布。会上传达了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部署校长职级改革工作。

  青岛一直都有进行校长职级制改革的计划,根据青岛市教育局今年1月份公布的工作计划,青岛将在2013年实行校长职级制试点,健全校长选聘、任期交流、待遇保障等配套管理制度,为实现教育家办学创设条件。

  “青岛改革借鉴了潍坊等城市的成熟经验,同时也会结合青岛实际进行。我们不会一下子全面铺开,而是先选择试点,积累经验以后再逐步展开,未来肯定会是面向全部校长。”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改革会首先从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开始,目前青岛小学校长一般都是正科级,初中、高中校长是处级干部,取消行政级别意味着一系列改革都要跟上,因此青岛计划在区(市)试点基础上,适时推进全市的校长职级制和校长合理流动机制,促进教育干部专业化发展。

  延伸校长职级制主要特点 

  (1)在校长职位与行政级别脱钩后,重新规定一套校长职级系列。

  (2)制定校长职级工资系列,使校长的工资与其职级相对应。

  (3)制定各职级校长的任职条件。校长任职条件规定,校长任职必须要具备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是每一个参加评定职级的校长必须具备的条件,它具有同一性;具体条件是评定不同等级时校长所应该具备的相应条件,它具有导向性。

  (4)制定评审各职级校长的指标体系。考核内容包括任职年限 、政治思想素质、岗位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以校长的职务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考核的基本依据,评分标准一般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等级,按照二级指标,制定不同的权重进行考核。

  (5)规定考评聘任各职级校长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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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校长职级制改革主要做法


  作为相邻两个城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进行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潍坊经验,对青岛改革至关重要,1999年,潍坊市在高密试点校长职级制,到2004年底,职级制在潍坊市全面推行。主要措施有:

  1.取消中小学校行政职级,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现任校长的行政级别继续保留 ,实行档案管理。新任校长不再套用行政级别,全部实行竞争上岗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副校长一般由校长提名,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学校聘任。

  2.实行基于业绩的校长职级认定制度。潍坊的校长职级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个系列,每个系列分为4级6等,即:特级校长、高级校长(分一、二等)、中级校长(分一、二等)、初级校长(分一、二等)。校长职级实行评级晋等动态管理制度,在经济上,根据校长的业绩情况,并适当考虑任职年限、学校规模、学校层次类别,为校长发放职级工资,有关经费由各县(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保障。

  3.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度和校长流动制度。潍坊市中小学校长一般每个任期四年,同一个校长在同一所学校最多不得超过两个任期,公认的优秀校长退休时可继续聘任鼓励校长到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任职。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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