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6月25日讯(记者 李晓哲 郝园园 ) 6月25日记者获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
青岛市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要求市级行政机关 、公共企事业单位到2013年年底,除因涉密等特殊原因外 ,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该方案要求,本市各单位部门全面梳理面向社会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编制网上政务服务目录和指南,建成全市统一的
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各级行政机关 、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网上政务服务。涉及单位包括市政府各部门及其管理单位、下设单位,各区、市政府部门及其管理单位、下设单位,所涉及的业务包括这些单位部门提供的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监督服务、行政处罚以及面向个人或企业开展办理的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市级行政机关 、公共企事业单位到2013年年底,各区、市和经济功能区行政机关 、公共企事业单位到2014年6月底,除因涉密等特殊原因外,所承担的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审批 、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同时组织实施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上网办理。2015年年底,全市各级行政机关 、公共企事业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70%以上。
为了实现这一工作目标,并且让百姓能够更方便,该系统将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开发平台、身份认证、内容管理、服务展现、信息交换、申报、反馈、搜索、支付、评价“十统一”。全市各级行政机关 、公共企事业单位应依托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原有自建的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必须开放接口,统一整合到青岛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及其办理过程和结果信息纳入青岛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共享数据库系统。
方案要求,凡能依托青岛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共享核实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事项,要通过信息共享和流程再造实现联合办理、协同服务。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