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养犬可能将被强制扣押
本市明年有望出台养犬地方法规 犬只大型收容所也在选址
半岛都市报7月9日讯(记者 刘鹏) 2005年实施的《
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不少条文已对现状“力不从心”,受法规条件所限,在监管违规养犬等问题上,一些职能部门也存在有劲使不上等情况,关于岛城养犬管理地方立法,也早已被提及数次。在本次行动中,养犬管理的地方性立法终于有了大致的时间表。据透露,这部地方性立法最快有望在明年推出。
据介绍,2005年实施《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是一部政府规章,并不是地方性立法,这部规章中的处罚措施,最多只能规定罚款的处罚,无法作出如强制收容禁养犬种等强制措施,因此对于发现饲养禁养犬的情况后,只能作出罚款并要求当事人
自行处置,如果没有处置,再继续罚款,别无他法。
目前,市政府在积极推进养犬管理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据透露,在地方性立法出台之后,立法的强制措施就比政府规章要多很多,整治禁养犬或将有强制措施,比如对大型犬、超标准犬只,可以采取扣押等强制措施,而不再仅仅是作出罚款。
市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岛城养犬管理地方性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已经结束,有关部门对北京、上海等一些城市在养犬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一些好的办法都进行了吸纳。据透露,这一地方性法规最快有望在明年出台。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岛城对流浪犬捕获后进行收容的场所,是位于平度的一处临时收容所,现在容量大约为300只犬,在流浪犬被收容后,先送往畜牧部门注射规定的疫苗后再送往收容所。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市郊选址,来建设一处正式大型收容所,预计占地大约10亩,容量和便利性都会有大幅提升。下一步在新立法出台之后,将根据上海等地的经验,通过对养犬所征收的费用,来用于收容犬只的管理支出,包括设施、运输等支出,通过上海等地的情况来看,这些费用的征收和支出,自给自足基本没有问题。
从 2007年开始,济南市规定了对犬只要植入带有犬主人等相关信息的电子芯片,这种措施也将有望在岛城实施。市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养犬的责任问题在很多规定中都非常明确,犬只是没有错的,关键在于养犬人,养犬人如果不管好犬,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无主犬、流浪犬伤人后,往往存在无人承担责任、受害者无法维护自己权益的问题,而这也是下一步立法中涉及的关键问题,一些城市现在采取对犬只植入电子芯片,芯片中包含了犬主人信息、联系方式等多种信息,通过仪器扫描就可以读取出来,这对遏制遗弃犬只、减少流浪犬出现、犬只走失后追回 、无主犬伤人后追索赔偿、处理民事纠纷等方面,都可以从中取证,确定责任人,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解决办法。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