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2010年,开发区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新建
小区全部必须配建
幼儿园,社区改造配建的幼儿园也须交归所在街道或社区使用。此外 ,回购小区配套的民办园,转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政府出资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等一系列举措推进了公办园优质化、规模化发展。政策实施3年来,开发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发展现状如何?政府回购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即将建设的公办幼儿园又怎样了?接下来,《
西海岸新闻》记者将一一探访,在“幼儿园逐个探”栏目中为读者展现。如果您有想推荐的优质幼儿园,或您对幼儿园发展有什么好建议,都可以拨打86851999、15020095287联系我们。
在家门口就能上幼儿园,相信这是许多孩子家长们的愿望。自2010年起,开发区出台相关规定,新建小区必须全部按要求配建幼儿园,此外,2011年,开发区教体局在全省率先出资回购两所小区配套幼儿园转办为公办园,还将社区改造配建的10所幼儿园全部交归所在街道使用,保证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公办性或者民办幼儿园的普惠性。这项工作在开发区推进得怎么样了?7月30日,记者专门采访了开发区教体局托幼办负责人,详解小区幼儿园工作进展情况。
■问题 小区幼儿园多被出售、转租
数量不足、私自出租出售、民办化倾向严重和办园质量不高,这些都是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发展的“瓶颈”。开发区教体局托幼办负责人张主任告诉记者,在 2009年的调研中他们发现,开发区北部老城区的很多小区都没有规划幼儿园,“北部老城区开发得比较早,在多年以前都是零星开发的地块,所以在小区建设时并没有设计幼儿园,导致老城区幼儿园相对较少,孩子入园相对紧张。”
张主任告诉记者,“调研小组还发现,在有配套幼儿园的小区,幼儿园一般是转租给个人来办,甚至连社区改造之后所建的幼儿园都会被出售、转租”。而个人办园往往存在收费高、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和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政策 新建小区要全部配建幼儿园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张主任告诉记者,2010年开发区教体局出台《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与管理使用办法》,其中规定了开发区新建小区全部按要求配建幼儿园,在家门口就能上幼儿园,幼儿园的数量也有了保证。办法中还规定,“开发区财政性投资建设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归管委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村庄改造安置项目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产权归街道办事处或所在社区,不得擅自出租、出售等。”
“政策出台之后,2011年以来全区的新建小区全部按要求配建了幼儿园,社区改造配建的10所幼儿园也都全部交给所在街道使用。我们还通过奖励促进街道和社区配建幼儿园的积极性,对由街道或社区投资新建的配套幼儿园我们按每班2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这样一来,数量不足,民办化倾向得以缓解。”张主任介绍说。
■行动 政府回购民办园为公办园
针对幼儿园民办化倾向的问题,2011年,开发区管委在全省率先出资回购了怡和嘉园和盛世江山小区两所配套幼儿园转办为公办园,增扩近500个学位。张主任介绍说,针对已建成小区配套幼儿园缺失、布局困难的情况,启动政府批次建设工程,在居住密集地段逐年由管委投资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2012年、2013年投资3200万元的南城区幼儿园、投资3700万元的北城区幼儿园和投资6000万元的银海路幼儿园,先后列入开发区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现已陆续开工建设,建成后将有效解决配套幼儿园不足造成的入园难问题。
“在我们的政策出台之前,部分社区改造的幼儿园已经被出租而且租期比较长,对前期已出租的丁家河社区、薛家泊子社区和江山社区的三所幼儿园,我们将在合约到期的前一年下达收回通知,将其转办为公办或公办性质幼儿园。”张主任告诉记者,对烟台前、造船区、薛家岛示范区B区、安子社区幼儿园这4所已建成尚未投入使用的配套园,也将加快产权移交,开办成公办或公办性质幼儿园。记者 邵雷萍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