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鉴定、三包 电脑消费维权三"虎"把路拦

2013-08-07 06:3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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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8月6日讯(记者 王媛 ) 6日,市消保委向社会发布了电脑消费维权总体研究报告,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共受理家用电脑消费投诉100件,咨询447件 ,直指电脑维修行业目前存在举证难 、鉴定难、三包难3大难题。

  消保委称,一个普通的消费者,不具备专业知识,出了问题,一般只知道“病症”,却不知道“病根”,甚至不知道是电脑原本有问题,还是自己使用不当所致。很多情况下也难以留存证据,如果要求消费者举证 ,看似符合“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但实际上对消费者而言真是太难 ,只能处于被动状态。

  在经营者判定为“没有质量问题”或属于“人为损坏”等情况下,消费者如不认可,检测鉴定难度相当大。由于目前权威检测机构较少,同时检测需要交纳不菲的费用,以致很少有用户去找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消费者举证非常难 ,所以,具体的责任也就无从认定。

  电脑出现故障后,部分投诉就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双方有纠纷,缺少公正性、权威性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消保委表示,出现争议后,按理说,拿到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得出结论,进而确定责任大小应属公正。然而现实情况是,鉴定机构检验鉴定成本过高,经营者拒绝送检时对其无约束手段,检验机构检测手段和检测范围不能满足消费者的检验鉴定要求,导致消费者在维权中遭遇“鉴定难”。

  对于维修乱象,消保委总结为,一是不填写或不如实填写维修记录;二是维修隐瞒故障真实情况;三是维修服务态度差,收费高,以各种借口推迟维修或不按规定计算“三包”时间,从而推脱自身责任。

  消保委分析称,现在电脑产品的退换主要依据2002年质监部门发布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但是该三包规定颁布距今已超过十年,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家用电脑产品更新、升级迅速,一些新问题不断涌出,微机三包规定已无法满足目前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亟待进一步完善改进。

  三包规定不完善,导致对“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排除在三包责任之外,这种规定是否合理非常值得商榷,因为经营者极易以法定理由推脱责任。

  为此,消保委呼吁建立消费者保护第三方检测机构并通过各种途径让消费者知晓。提升消费者对该机构的信任感,树立该机构在商品检测中的独立性、权威性,促进第三方检测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从而用消费者自己的手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电脑维修业存5大霸王条款

  1、“无法保证对个人信息或保密信息进行保护。”

  工商局点评:维修公司在提供维修服务时,不得损害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保密信息。同时,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保密信息还应当承担保密的法定义务。

  2、“维修更换下来的旧配件归公司所有。”

  消保委点评:家用电脑一经交付给消费者,其所有权即转移至消费者,家用电脑上所有设备、零件当然归消费者所有。

  3、“公司及其认证服务机构不负责赔偿在使用或者维修过程中任何因数据丢失而导致的损失。”

  工商局点评:维修公司在提供服务时,除因不可抗力外,对消费者造成数据丢失而造成的损失,理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消费者逾期不取即放弃该产品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工商局点评:除因不可抗力外,消费者逾期不能领取维修品的,维修公司可适当向消费者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而不能把维修品的所有权直接归公司所有。

  5、“液晶显示屏是易碎品,外壳及显示屏上出现明显的磕碰、划痕以及屏幕出现碎、裂痕迹,都将视为外界因素造成损坏,不享受免费保修”

  工商局点评:出现磕碰、划痕以及屏幕出现碎、裂痕迹后,原因有很多,除消费者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坏以外,如:安装送货过程中出现磕碰、划痕;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碎、裂痕迹等,维修公司仍然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继续向消费者提供相应的修理、更换、退货等服务。记者 王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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