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加强交通管理 部分路段24小时禁大货

2013-08-07 10:1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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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8月6日讯(记者 侯彦平)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通告中调整部分大货车限行时间,明确规定市区部分路段 24小时禁止通行大货车;另外,交警部门将集中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进行整治,并将联合有关部门对非法生产、销售、改装车辆厂(点)进行查处。

  记者了解到,通告中所称大货车是指中型或者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不包括工程抢险车、道路养护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道路清扫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另外,如果限行车辆因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等必须在管制时段内驶入限行区域的,可申请办理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按照通行证所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运输城市建筑垃圾(渣土)的,应当按照市住建委、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关于对市区建筑垃圾实行处置核准和密闭化运输的通告》的要求办理相关通行手续。

  大货车市区通行证需到途经交警大队申请办理,对违反规定通行禁行道路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近期,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治理。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的,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进行处罚;对乱停乱放、闯红灯、驶入禁行区域等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据介绍,公安 、经信部门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销售、改装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厂(点),由工商、质监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改装,并处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或取缔。

      ■链接6个临时通行证办理点

  交警部门在市区范围内设置了6个大货车临时通行证办理点,分别为:

  交警东港大队二中队(地点:日照南路长途汽车站南300米路西)

  交警直属大队一中队(地点:山海路与昭阳路路口南1300米路东)

  交警开发区大队奎山中队(地点:奎山街道驻地204国道355km+100米路东)

  交警东港大队两城中队(地点:两城镇驻地204国道327km+400米路东)

  交警日照港大队交通管理科(地点:市区新良路6号,北京南路与新良路路口东500米路南)

  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科(地点:济南路289号)。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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