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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租女友过七夕可得睁大眼
8月13日是七夕,不少单身男士在网上发布个人信息,表示要租个女友过七夕,更有一些女性在网上贴出自己的信息,主动把自己租出去。专家提醒,网络信息存在一定的虚假性,应谨防上当。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七夕租女友”的信息可谓铺天盖地,许多单身男女都发布了这样的求租信息。信息中包含了发布者的年龄、身高、联系方式以及QQ 号。除此之外,有的女士还详细罗列了租金和服务内容的收费详情。在淘宝网上,一位所在地为
青岛的女士在网站贴出了自己的服务收费,“陪吃饭100元/时(本人不承担餐饮费),陪逛街200元/时(本人不承担购物费),陪看月亮、电影、动物等200元(阴天半价),陪压马路300元/时(三公里以内)。以上项目有牵手的话再加100元。所有服务全包更有99折优惠。合法经营,诚信为本,不提供接吻、拥抱、过夜等一切服务。”
在百度贴吧,记者发现,有的发帖人贴出“七夕,谁租女友?”的信息,有60多条回复。“啥价?先预订,今天我二十四岁。”“带你回家见爸妈,让你做饭加钱不?”“能包月不?”网友们的跟帖五花八门,有不少网友还表示,这种租女友的帖子很早就有了,还有人质疑真实性。
就此,记者采访了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的于永龙律师,“在七夕、情人节这样特殊的节日里,单身男女们看到别人的爱情很甜蜜,往往自己内心会有孤独感,就想在情感上找一些安慰,所以催生了租女友,租男友的行为。”
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的于永龙律师表示,这种“出租女友”,明码标价的行为虽然法律没有明令禁止,但确实存在许多安全隐患。“第一,《民法》规定,公民的人格权不能出卖和转让;第二,这样出租女友或男友的行为显然是违背社会伦理和社会道德的;第三,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这种行为很有可能触犯法律。”于律师表示,这种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网络的买卖与租赁服务不能越过了法律这条界线。
本报见习记者 魏海洋记者 郝园园 见习记者朱薪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