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电瓶5分钟得手 俩月内偷走70多块

2013-09-13 11:0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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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的作案工具以及盗窃的电瓶



  半岛都市报9月12日讯(记者 刘九省 通讯员 张静静 董常龙)“盗窃电动车犯罪,盗窃电瓶应该没事吧,就这么点东西。”面对民警的审讯,电瓶大盗徐某竟然说出这样的话。记者了解到,徐某曾经因盗窃电动车被判刑4年,出狱后,他认为偷电动车犯罪,偷电瓶这样的“小件”不犯罪,于是自6月份以来,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内疯狂作案15余起,盗窃电动车电瓶17组70余块,涉案价值2万余元。他专挑没有上锁的电动车下手,5分钟就能得手。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9月 5日12时许,莒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莒县文心东路与青岛路交会处莒国大饭店附近时,发现一头戴粉红色安全帽、骑踏板摩托车男子形迹可疑,摩托车车座前带一包裹,民警驾车上前对其进行盘查,该男子见警车靠近,慌忙沿青岛路向南逃窜,民警边追赶边联系指挥中心设卡堵截,追击过程中该男子将车座前包裹扔出欲给警车设置障碍,民警驾车顺利躲过后加大油门将该男子拦到路边,该男子随后弃车继续逃跑,民警紧随其后,最终在莒人广场附近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搜出其携带的匕首,缴获电动车电瓶24块。

  经刑警四中队审查,该人正是这段时间在城东辖区内盗窃电瓶的犯罪嫌疑人徐某,自今年6月份以来,徐某多次驾驶其黑色踏板摩托车窜至莒县各小区作案 15余起,盗窃电动车电瓶17组70余块,涉案价值2万余元。徐某交代,他大多选择“没人看管”、“没有地锁”的电动车下手,一般5分钟内就能将电瓶偷走。得手后他便将偷来的电瓶拆开卖掉,有暂时卖不掉的电瓶,就装在袋子里藏在法院东边的小树林里,过一段时间再取出来卖掉。

  记者了解到,徐某曾因盗窃电动车被判刑四年,当被问到为什么要盗窃电瓶时,徐某的回答让民警啼笑皆非,徐某说:“盗窃电动车犯罪,盗窃电瓶应该没事吧,这么点东西”。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电动车要使用质量好的车锁,踏板式电动车最好安装上地锁。要把车锁到固定的或不易被破坏的物体上,挂锁不要锁得离地太近,以防盗贼把锁放到地上用锤砸开。除此之外,车主最好还要做到“下车必落锁”,要尽量选择可固定车子的地方停放车辆,比如菜场、医院的固定停车位置,将电瓶车锁在固定的铁栏杆上。如果是停放在小区内,应该尽早停放到车库内。不要长时间将电动车露天停放,甚至露天充电。如果不得已必须要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要尽量停放在自己或路人 、商家容易看到的地方,过于偏僻的地方最容易失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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