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
青岛市
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城管执法局、城阳工商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11月底完成7处
农贸市场的建设、取缔、改造。
据了解,这次整治行动由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推进西流亭农贸市场、新宜家宝龙生鲜市场2处农贸市场建设,确保按时完工;协调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督促下马、棘洪滩、华辰3处农贸市场按照《青岛市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年”行动方案》农贸市场整治标准进行整治提升。
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万科魅力之城北门市场、加州枫景北门市场2处占路经营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由城阳工商分局负责棘洪滩、华辰2处农贸市场(下马农贸市场正在进行升级改造,尚未办理市场登记证)内经营业户未依法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监督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落实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等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牵头市场内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同时,公布早夜市(摊点群)整治标准:
1、是设置要按照“方便群众、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扰民”的原则进行合理布局。在城市风貌保护区内、承担主要交通功能的城市道路两侧和学校、幼儿园、居民楼院以及特殊行业单位的墙外200米内禁止开办。在距现有农贸市场一公里范围内不得开办。
2.严格早夜市开市、收市时间。4月1日至9月30日,早市上市时间为5时,收市时间为8时;夜市上市时间为18时,收市时间为22时。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早市上市时间为5时30分,收市时间为8时;夜市上市时间为17时,收市时间为21时。
3.早夜市(摊点群)一律不得违规经营生肉、水产品和禽畜等鲜活农产品。
4.早市应在闲置场地、厂房内开办,所占用场地硬化平整,无坑凹,四至明确。夜市原则上应设置在除主次干道以外的道路或商业步行街两侧及空闲场地,所占人行道不得超过其宽度的一半,摊位单排设置,经营时不妨碍人行。
记者 吴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谷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