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孕妇主动辞职 青岛如家称其不服从管理规定(图)

2013-12-12 14:0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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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女士的孕检证明



  杜女士是延安三路212号如家快捷酒店的一名客房员工,与酒店签了2年合同,今年11月30日到期。然而,就在合同到期的前一晚,杜女士收到酒店通知,她被辞退了,此时,杜女士已怀孕三个月。面对记者的询问,如家酒店回应,杜女士没有与如家签订过合同,不是如家员工。原来,该家酒店前身是青岛爱情海酒店,后加盟如家,并由如家管理。

  合同到期前一晚被辞退

  12月10日上午,杜女士按照日常上班时间,来到延安三路212号如家快捷酒店。可这次,已不准杜女士再进入酒店客房。这一天,已是杜女士被辞退的第11天。“我与酒店签订了两年合同,从2011年12月1日到2013年11月30日。可11月29日晚,也就是合同到期的前一晚,我被叫到经理办公室,酒店张经理告诉我,30日就不用来酒店上班了。”杜女士告诉记者,合同到期的前一晚,她就这样被酒店辞退了,此时,杜女士已怀孕三个月。

  “只有在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12个月以上,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杜女士说,她孩子的预产期是明年五月份,如果现在被辞退,生育保险就无法再缴纳,明年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对于在青岛打工的她和丈夫而言,没有了保障,生活将面临很大压力。

  虽然被辞退,杜女士还是天天到酒店,但酒店负责人告诉她,即使人来了,也不安排活,工资也不会有。杜女士不断找酒店经理,期望酒店可以改变主意。然而,当杜女士10日上午来到酒店后,酒店人员已不再让她进入客房,只准她待在酒店办公室。

  不交工服,上个月工资不发

  “12月10日,11月份的工资就应该到账,但我到银行查询,没有工资。”杜女士告诉记者,酒店通知她,必须交出工作服、工作牌及钥匙等物品,另外在离职申请表上签上名字,正式离职后,才可以从酒店拿到上个月的工资。

  面对被辞退的境况,杜女士找到如家酒店的张经理。但张经理说,她不是如家酒店的员工,跟谁签的合同应该去找谁。原来,该家酒店前身是青岛爱情海酒店,后加盟如家,挂上了如家招牌,并由如家来管理。“两年前,我来到酒店工作时,这家酒店就已更名为如家快捷酒店。”杜女士说,但她的劳动合同是与青岛爱情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

  12月11日上午,记者联系了延安三路212号如家快捷酒店的张经理。张经理表示,杜女士并不是如家的员工,这个问题根本不是如家的问题,要先搞清楚劳动合同的主体是谁。“劳动合同书上盖的谁的章应该去找谁。”张经理称,杜女士应该去找用工方,而不是如家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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