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童星代言广告是对孩子负责

2014-12-24 10:4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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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黄春景

  亲子综艺节目走红后,不少明星带着孩子以代言人的身份出现在各种广告中,这种现象以后可能改变。12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本是自然健康、脱离一切功利性和目的性的成长期,这样那样的商业广告代言很大程度上会夺去童真,使他们过早成熟,提前结束自己的童年,这显然有悖成长规律。我国拟禁止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代言广告,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句话说得好:“有钱也不能任性!”如果孩子们过早被社会的物欲、情欲、权欲等污染,难免失去了应有的童真童趣。

  有专家指出,儿童要多走向社会,但许多人都忽略了,儿童社会化是有一定规律的,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足够的经历与磨练。努力、挫折、奋斗、成长这几个阶段更是必不可少。如果忽视这些必经阶段,把它们缩短甚至是跨过去了,就可能适得其反。打个比方,如果水果不是自然成熟而是被催熟的,就会失去本来的味道,变得“没味儿”了。同理,被过度的商业广告代言催熟的孩子,也可能失去“人味儿”,这点当引起必要警惕。

  在被“过度消费”的童星中,也有一些孩子被恶搞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们在名利场的裹挟下,走上了一条和同龄人不同的道路。从这个角度去看,即便有些童星代言广告时没有功利心,但他们多少会受到干扰,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另一方面,小小年纪就把孩子当成摇钱树,背负如此大的商业价值,过早涉及如此直接的金钱概念,会使小孩被物化,接连赶场也会对童星自身观念的形成产生不良影响。环视当下,青睐孩子的综艺节目可谓遍地开花,从节目中走红的童星也越来越多。在童星走红的背后,难免催生乱象丛生的童星代言市场。广告法修订草案禁止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代言广告,此举意味着小童星们将不能再代言广告,折射出的不仅是法律的人性化,更体现出对孩子们的成长呵护。因此,除了法律的硬性介入之外,作为父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还应该携起手来,合力让孩子保持一份可贵的童真,别被广告代言圈的商业染缸玷污了孩子的纯真童年。

  (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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