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1月13日讯(记者 高一靖) 因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在胶州一家家具公司打工的陈洪(化名)不幸身亡。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虽然已经为陈洪买了商业保险,但在其意外身亡后,单位竟将保险公司赔付的15万元赔偿金“侵吞”。近日,经胶南市人民法院审理,该家具厂被判决退还陈洪家属15万元赔偿金。
“这15万元钱是我孩子的命换的!”今天上午,拿到法院判决书的陈父含泪向记者诉说了事情的经过。今年2月20日傍晚,在胶州一家家具公司打工的陈洪不幸遭遇车祸身亡。由于车祸发生时陈洪正在下班回家的途中,属于工伤事故,不久后,陈洪所在单位共付给了陈洪家人15万元工伤赔偿金,并与他们签下协议:拿走15万元钱后,陈洪家人不能再向公司索要其他任何赔偿。
然而,悲痛的陈洪家人准备离开青岛时,却从陈洪的同事处听说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家具公司给没签劳动合同的工人买过商业保险。换句话说,除了单位给的工伤赔偿金,陈洪家人还应拿到一笔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在工友的提醒下,陈洪的父母向家具公司负责人过问了商业保险理赔的事,可公司始终拒绝与老人谈保险理赔。
无奈之下,陈洪的父母向青岛市市南振强法律服务所求援。经调查取证,家具厂确实为陈洪购买过商业保险,并且从保险公司处领走了15万余元保险赔付金。对此,家具厂公司有关负责人称,赔付给陈洪家人的 15万余元就是保险赔付金,并以此拒绝了陈洪父母的赔偿要求,“我们不需要再赔偿任何费用。”为此,陈洪家人将家具厂告上了法庭。
经胶南市人民法院审理,单位的工伤赔偿和保险公司对客户的赔偿不能混淆成一回事,所以员工因工去世后,单位不能以支付了工伤赔偿金为由,将保险公司赔付给工人的保险金私自占为己有。法院因此判决家具厂退还陈洪家人15万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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