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遭遇卖家毁约 约定的赔偿金也没拿到

2017-03-22 11:0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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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民程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她看好了位于黄岛五台山路上的昆仑山庄青城时代的一套总价38万的二手房,并通过中驰房产中介与卖家王先生签订了定金合同,交了1万5千元的定金,但是签订合同的第二天,卖家就反悔了,而且定金合同中规定的双倍赔偿也没拿到。

  “定金合同都已经签了,定金也交了,怎么能说毁约就毁约。”近日,市民程女士碰到了一件烦心事,她告诉记者前些日子她看好了位于黄岛五台山路上的昆仑山庄青城时代的一套房子,总价是38万,通过一家名为中驰房产的二手房中介,程女士很快就与卖家王先生签订了定金合同,并交了1万5千元的定金,可令程女士没有想到的是签订合同的第二天王先生就打来电话称不想卖房了。“3月13日签的合同,交的定金,14日王先生就告诉我说房子不卖了,15日协商的时候王先生说并没有给我造成什么损失,除了定金以外只能再给我500块钱作为补偿。”程女士称,定金合同上有约定,毁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王先生的做法让她没有办法接受。

  事情真的像程女士说的那样吗?记者电话联系到中驰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鲁先生,鲁先生告诉记者,确实是卖方王先生单方面毁约,定金合同已经签订了,定金也交了,双方就这件事的处理也进行了协商,但最终也没有达成一致。

  3月21日下午,记者拨打了王先生的电话,王先生称昆仑山庄青城时代的这处房子是他爱人的,因为他长期驻外,所以在卖房这件事情上和爱人并没有沟通清楚,定金合同也是他代替爱人签的字,但是签订合同的当天晚上,爱人就对卖房这件事表示强烈的反对,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第二天联系程女士将情况告知,并提出如数返还定金1万5千元,并赔偿给程女士1000元作为补偿。“我也是没有办法。”

  记者在程女士给的定金合同上看到,合同第九条第二小条中明确约定了“如卖方反悔不卖上述房屋或不提供此房银行按揭贷款及过户等所需的全部材料原件,则卖方应双倍返还已收定金给买方”。程女士也告诉记者她并不接受王先生提出的解决办法,并表示如果协商不成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城市信报记者 王瑜(图片由程女士提供)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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