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单位不签合同被开除

2008-02-01 05:4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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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月31日讯(记者 陈博 刘冠南) 单位不给签合同,来自菏泽的小李向劳动部门投诉,结果被单位解雇。小李遂通过劳动仲裁向单位索得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1.2万元,然而仲裁过后,单位仍旧赖着不给钱。今天,在市北法院展开的强制执行行动中,小李以及另外11名当事人的118万元被法官讨回。

    小李告诉记者,他在市北区某医院做了7年厨师,院方始终不和他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夏天,劳动监察部门组织联合执法来到医院,小李便向劳动部门反映了自己的遭遇。然而,一个星期后,医院将小李解雇。气愤的小李立刻申请了法律援助,并打赢了劳动仲裁官司。2007年11月,仲裁裁定医院一次性支付给小李1.2万余元,但医院以各种理由拖着不予支付,无奈之下,小李向市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天上午,经法院执结,小李如愿拿回了自己的1.2万余元欠款。在市北法院财务室,记者还见到了前来领欠款的黄先生。据法官介绍,黄先生在青岛某模具公司工作,按照合同规定,他应该干到今年4月,但是从2006年6月开始,单位就没给他发工资。无奈,黄先生提出了辞职,结果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黄先生赔偿1.6万违约金。2007年9月,黄先生以公司拖欠工资和加班费为由也申请了劳动仲裁,此案最终移交给市北法院。法院判决模具公司支付黄先生两万余元,但对方拒不履行判决。今天上午,黄先生也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拿回了自己的两万余元。“我们今天共执行了12起案件,执结案款共118万元,其中,劳动纠纷案件7起,案款17.5万元。”市北法院执行局法官介绍说,春节临近,法院加大了强执力度,重点执行劳动纠纷案件,让当事人拿到钱回家过年。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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