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3日讯(记者 刘鹏) 见女友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散步,于某便认为女友出轨,便拿女友的手机发短信,以女友的名义将该男子约了出来,并持刀将对方捅伤 。市南法院近日一审判决,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在青岛打工的于某今年22岁,2007年6月18日中午,于某外出时,意外发现自己心爱的女友竟然和一个男子在海边散步,两人还有说有笑,这一幕让于某心痛不已,认为女友出轨有了新欢,怒火中烧的他便准备报复对方。当晚9时许,于某借口要玩手机游戏,拿到了女友的手机,在手机中找到了“情敌”邓某的电话号码后,于某以女友的名义向对方发了一条短信,约对方到澳门路一个酒店附近的海边见面。于某随后就赶往约见地点,两人见面之后,于某上来就质问对方,两人随后起了争执,于某一怒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向对方的背部。见对方流血不止,于某马上逃离了现场,但不久便被警方抓获。经过法医鉴定,邓某左背部被锐器刺伤 ,构成轻伤 。
公诉机关指控,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 ,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邓某附带民事起诉索赔1.4万余元。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并表示愿意赔偿邓某损失,但没有赔偿能力。市南法院审理认为,于某故意伤害罪成立,一审判处于某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邓某8000余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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