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建房只是开发商的错?

2009-07-14 15:1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文/宋桂芳

  7月12日晚,郑州市政府发布了对“经济适用房建成豪华别墅”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依法取消天荣公司“西湖秋韵”小区一期 3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责令企业停工、依法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 5% ~ 10% 的罚款。这一决定 ,没有对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相关规划、房管、国土等部门做出任何说明。(本报7月13日A27版报道)

  仔细分析一下这份处罚决定,不得不承认,当地职能部门太抬举开发商了,赋予其想建就建的本领— — 都是别墅惹的祸,都是开发商犯的错,一切与政府部门毫无瓜葛。

  但是,童话书看得再多 ,起码也知道房子不是想建就建,爱建在哪儿就建在哪儿。既然这别墅出事了,推理下来,结论只有两个:一者,如果只是让企业埋单,则说明建房这回事儿与规划、房管、国土等部门无任何关联,无关,自然无须担责,既然如此 ,则这些部门根本没有存在必要,需要即刻精简;二者,如果要承认盖楼与规划、房管、国土等部门有行政许可与监管上的关联,则必须为把关失当担责,不仅不能只罚企业,还当为企业因审批失误而承担损失上的赔偿责任。

  其实,既然牵扯到保障性住房等问题,村民上访两年都毫无头绪,公权再会躲猫猫,恐怕也无法完全撇清事件中的猫腻。作为一起公共事件,公众关注的焦点是公权究竟有无失范、公共利益有无被廉价交易之嫌,而调查结果却把板子打在开发商身上,对事件中的权力作为避而不谈,不仅不能平息民愤,反而更易激发公众探寻真相的好奇心。

  现在 ,种种吊诡的乱象消解着政府公信、公民知情权与监督权,遗憾的是,公众在事件上依然只有等待结果的可能:早或者晚,轻或者重,真诚或者敷衍,全无实质性影响能力。类似的公共事件多了,面对繁杂的“调查结果”与“处罚决定”,我们能做的无非有二:一是感激地方政府英明,危机公关得力;二是化为社会流行语,讲成冷笑话,反讽或调侃。

  在这些公共事件上,我们常忽略了一个关键性悖论:既然是政府部门出了问题,再交由同级政府部门去“调查处理”,从利益关联来说,难免有失公允,这个时候,最当出面的应该是赋予政府权力并监督政府作为的人大,并且有完善的制度设计,告知其何时出面、履行何种程序、对结果担负何种责任。唯有如此,公共事件的调查结果与处理意见才不至于沦为讨价还价般的肉搏。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小孟]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