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温总理曾解释“尊严”含义
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春节团拜会上,曾提到“尊严”。
温总理2月27日在与网民交流时特别解释,“尊严”主要指三个方面。第一,就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第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
三个步骤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温家宝提出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三步骤:
一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 、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二要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
三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推行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我们要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的公司制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推进公用事业改革,切实放宽市场准入,积极引入竞争机制。着力营造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好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作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扩大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
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改革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在推进这些改革中要注意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决不能让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受到影响。
健全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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