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家在济南的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2010年春节前,他从济南开车来到了青岛,当时住在位于延安三路的金狮100酒店,“当天晚上把车停在酒店的停车场,第二天起来发现车被人划了,而酒店竟然拿不出清晰的监控录像。我觉得这是酒店的失职,他们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
车被人划了,监控不管用
刘先生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大概是2010年1月15日左右吧,我因为有事驱车从济南赶到了青岛,最后在朋友推荐之下,我住进了金狮100酒店。当天晚上我就把车停放在了酒店的停车场,并且还是在酒店保安人员的引导之下停放的,停放地点也是保安人员指定的。”刘先生说,“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开车门的时候,发现车辆被人划了道车痕。后来我打电话问汽车4S店,他们告诉我,维修费用至少需要1500元。后来我就跟酒店要监控录像,可谁知道,他们所能提供的录像非常不清楚,虽然他们一直承诺要给我清晰的录像,可怎么也拿不出来。后来他们只是答应免去我两天的住宿费用,最后这件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记者探访其他酒店和宾馆
那么青岛其他一些酒店和宾馆的停车场是否安装了摄像头,安装的摄像头又是否能做到全程全面的监控呢?3月9日 ,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家酒店和宾馆,对停车场摄像头进行了探访。
◎锦江之星旅馆
3月9日下午1点左右,记者来到了位于南京路110号的锦江之星旅馆。记者看到,在旅馆的门前有一个小的停车场,有几辆车正停在此处。但记者找了几遍,并没有发现锦江之星旅馆在停车场周围安装任何摄像头。在停车场一边的墙壁上,记者却看到了旅馆贴出的一张“友情提示 ”,上面写道:本停车场仅提供酒店客人免费停放车辆,不负损坏、赔偿之责任。
◎民联大酒店
1点20分左右,记者来到了位于福州南路99号甲的民联大酒店。
记者找了几遍,只在酒店门口的南侧发现了一个摄像头,而记者看到,这一个摄像头显然并不能覆盖停车场所有的区域。顺着摄像头的方向,记者发现在酒店最南侧停放的车辆,还有停放在靠近西侧福州南路的车辆基本就不在拍摄区域。
◎华客商务酒店
下午3点40分左右,记者来到了位于燕儿岛路19号丙的华客商务酒店。
华客商务酒店的门前也有停车场,并且车辆停放得还比较多,有两辆车还停放在了人行道上。记者找了多遍之后,发现停车场周围安装了两个摄像头。一个摄像头在门前的北侧,主要监控北面的车辆,一个在南侧,监控南面的车辆。由于车辆停放的区域比较大,停车场中间一部分或是更靠南的车辆也存在监控的盲区。
◎MOTEL168酒店
下午3点半左右,记者又来到了位于市北区镇江北路77号的MOTEL168酒店。
酒店后面有一个比较大的停车场。记者看到,在进入停车场的门口处就有一个摄像头监控着车辆的进出,而这也是唯一一个车辆进出口。记者发现,围着停车场一圈,几乎每个墙壁上都安装了摄像头,大概有七八个之多,几乎覆盖了停车场所有的角落。
律师说应保障消费者权益
那么,客人在酒店宾馆消费,把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如果车辆出了问题,酒店宾馆有没有责任呢?
下午6点左右,记者联系了山东原君律师事务所的于志明律师,他说,“消费者在入住酒店或者旅馆的时候,收费发票上如果明确标明包括停车费用,那么当出现车辆被盗行为的时候,酒店或者宾馆就有责任赔偿。因此,消费者在交纳费用时,一定要问好发票包不包含停车费,这样能够更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告诉记者,“我个人认为酒店或宾馆应该承担责任。因为消费者去酒店或者宾馆消费是一种有偿消费,酒店有义务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如果真的出现被盗行为,酒店或者宾馆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实习生 陈忠强 记者 王守华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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