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小姐"开房不成钱被卷走 男子捅伤旅馆老板

刘某被判三缓三

2010-09-05 05:0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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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9月4日讯(记者 王悦) 青年刘某是一名瓦工,去年12月的一天,他认识了一名“小姐”,在李沧区滨河路上的一家旅馆相会,没想到小姐收钱却不办事就没了踪影,刘某怀疑旅馆老板帮“小姐”溜走,双方发生争执,刘某持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旅馆老板捅成肠破裂。近日,李沧法院一审判决,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今年29岁的刘某是四川省内江市人,初中毕业后学会了瓦工手艺,在李沧区的某工地处当瓦工。去年12月份,工友给其介绍了一名“小姐”,双方电话联系后,相约至滨河路上的一家旅馆见面。

    去年12月18日22时,刘某到了旅馆,二人商量好价格后,刘某接着就将钱付给了女子,该女子表示出去一下接着就回房间,可是后来再没有出现。刘某怀疑旅馆老板与该女子串通,便找老板纪某理论,期间,纪某持铁棍击打刘某,刘某持随身携带的匕首朝纪某面部、颈部、腹部捅刺多刀,事后刘某逃离旅馆。经法医鉴定,纪某被捅致肠破裂,其损伤属重伤。后来,刘某被警方抓获,刘某非常后悔并表示自愿认罪。

    近日,李沧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法院认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某能自愿认罪,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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