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进场费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四年以来70多家服装供应商八成撤离沃尔玛、青岛供货商欲成立联盟应对零售商潜规则……最近 ,有关供货商和零售商之间矛盾的消息不断见诸报端,引起了不少岛城供货商的关注。4月8日,岛城一位曾做过某品牌食品代理商的市民还主动来到本报,揭露给超市供货过程中的“潜规则”。这位知情者称,往一些超市供货,除了要交名目繁多的费用外,有时还要“打点”柜长等超市员工。“有的超市采购经理一年下来收的礼金至少二三十万元,有的所收礼金甚至够买一套房。”
销售款超市至少提两成
4月8日,曾跟家乐福、沃尔玛等多家大中超市打了10多年交道的张彬(应采访对象要求,采用化名)来到本报,向记者大吐这些年来做供货商的“苦水”。他称,把这些“潜规则”抖出来是希望以此警醒还在和零售商打交道的供货商们鼓起勇气,共同维护公平健康的零供关系。
“扣点是供货商和超市签协议时首先要谈的内容,所谓扣点就是对于销售收入,超市需要拿一部分折扣,比如5%就是5个点,一般家乐福协议扣点为10个点,沃尔玛为10个点,大润发为5到10个点……”张彬拿出跟其中一家超市的协议告诉记者,早在供货开始之前,超市所得的“扣点”是多少就在协议中写得很明白了。
张彬说,其实在协议的附件中还有很多附加的内容,比如超市搞促销,“一年一个店的费用我们就得给6000元。”供货商要想自己的商品在超市里达到比较好的陈列效果,至少要再拿出约10%的扣点作为形象展示费等。
此外,新品进店还需要重新交条码费,一个店一个产品需要交 500到 1000元。如果转户还需要再交 5万元的转户费,交给超市的物流配送费为2%到5%,店庆费则单独收。
比如,与岛城一家超市谈了10个点的扣点,每个产品的条码费为1000元,形象展示费2.5万元,集中陈列费3000元,退货款按退货额的两个点收,加上每个堆头3000元的“堆头费”等费用,整体扣点约为销售额的20%,也就是说100万元的销售收至少扣掉20万元。
从柜长到店长都得打点
“公关费用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上到店长下到科长,都需要不定期给他们送礼,一般是购物卡或者现金。”张彬说:“按照我这么多年来的经验估算,有些超市的采购经理所收的礼一年下来估计至少二三十万元,有的初步估算下来,一年收的礼买套房子都够了。”
有的超市就连柜长也得“打点”,张彬说:“有的柜长,如果不给其送礼,产品就可能被摆在不显著的位置,也有可能部分被放在仓库里,这样都会影响产品的销售。”
他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如果在一家中型超市月销售额达到 5万元,每个月就需要给柜长1000元到 2000元,而逢年过节给柜长的钱为4000元到 5000元,如果月销售额提高,‘礼金’也会不断提高,这基本上成了行业内不成文的规矩。”张彬说。
“我平时忙销售,逢年过节就忙着送礼。”张彬直言不讳地说,一年下来“公关费”占整个销售收入的2%到 3%。
半数员工是供货方导购
“超市自己的员工比较少,五成是由供货商招聘并付工资的导购员。”张彬说,每位导购员月薪1500元到2200元,这些导购员由人归超市代管,他们7成以上的时间都归超市支配。
“如果是牛奶供货商,每家超市需要配3至4人,肉制品供货商需要配2至3人,最少的也得配一个人。”张彬说,工资至少1500元,有的导购员一天的报酬就得100元,由于现在不好招人,员工的费用也在不断提高。
他介绍,有些超市,厂家招来的导购员全部由超市方支配。有的早上7时上班,往往要工作到晚上10时左右才能下班。
■拖账
算账差一块,一年没付款
“超市基本上是无本买卖,有采购、货架、场地、收银、仓库这些基本设施就差不多了。”张彬说,供货商给超市送货,对方就开始卖,不谈付款的事情,一般45天后才开始对账,如果账目完全一样还可以,但是往往因为一分钱之差就要重新对账,查出问题出在哪里,这样付款又得拖延,第60天能付货款就是很不错的了,拖延上三个月很正常,有时半年拿不到钱也没有办法。
“有一次,我们给一家超市供货,拖了将近一年的时间,由于销量比较大,急需资金周转,只能去银行借款,而超市以账目对不上为借口,实际上到最后查出来只差一元钱,虽然我们很生气,但是也没有办法,你如果不想去供货,后面有别的厂家去供货,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吃哑巴亏。”
■维权
遇零供纠纷可来电反映
“许多供货商因为迫于零售商的渠道压力,在与零售商合作的过程中只能忍气吞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说,在他接触到的关于供货商和零售商纠纷的案件中,零售商作为强势终端,拖欠代理商货款、名目繁多的乱收费以及因为商场突然倒闭形成的“黑洞”等,都大大损害了供货商的利益。
“零售商正是依赖强大的终端网络,才有恃无恐,在与供货商的合作过程中形成了不平等的零供关系。虽然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几次表态要制定政策解决零供矛盾,但是到现在还没有详细的政策出台。所以现在对于供货商来说,唯一的出路是团结起来共同维权”。省内某代理商联盟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只有供货商联起手来,才能提高谈判的话语权,才能在零供关系上实现真正的突破。
如果您在与零售商打交道的过程中遇到了委屈,如果您曾经或者正在遭遇着您认为不公平的待遇,请您通过电话 80889378、80889375与我们联系,也可以把您的遭遇发送到电子邮箱200883682@QQ.com 、lh1985413@163.com。
■零供矛盾事件回放
3000万货款被扣600万
2010年7月19日,本报报道了“3000万元货,超市要‘扣’600万”的消息,岛城一家企业为了在家乐福超市为自己的商品谋得一席之地,被迫向家乐福支付促销费、折扣费、堆头费、海报费、卡夹费、特殊位置占用费等高额费用,3000万元的货款中有600多万元被家乐福扣除或拖欠。2009年,该企业将家乐福告上法庭。经法院两审判决及执行,2010年6月下旬,家乐福才支付了该企业应得的750多万元货款及利息。
筹建代理商联盟遇冷
2011年3月16日,中国代理商联盟在青岛组织召开代理商商会筹备会议,受邀的50多名代理商中,仅有两人到场。
部分供货商撤离沃尔玛
2011年3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称,记者在对沃尔玛服装供货商进行调查时发现,与2007年相比,一部分服装供货商已经不再与沃尔玛进行合作。有不少供货商抱怨称跟沃尔玛合作赚不到钱。“过去我们认为,在沃尔玛里销售服装,量大了就能挣钱。”沃尔玛服装供货商、深圳市顺祥合商贸有限公司跟单员罗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与沃尔玛合作后,我们老板发现根本就不挣钱,不准备与沃尔玛继续合作了。”
家乐福与福临门闹僵
2011年1月,家乐福与中粮集团旗下的“福临门”食用油部门因进场费等问题一度陷入谈判僵局。这是自2010年11月,家乐福与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因康师傅方便面提价发生纠纷以来,又一次跟供应商闹出矛盾。记者 娄花 杨冰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