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海宁
针对部分地区殡葬收费内容庞杂、价格较高的现状,3月23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将执行政府定价,遗体整容、防腐等延伸服务按非营利性原则执行政府指导价。(本报3月24日A23版报道)
此举表明,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了殡葬行业乱象和暴利,想以《意见》来治之,采用的手段是价格管制。出台这样的《意见》总比没有好。但此举有多少收效,能否遏制殡葬暴利,让人深为忧虑。
每年清明前后,“殡葬暴利”都会成为舆论热词,各种披露暴利内幕的消息屡屡见诸报端。其实,在此次《意见》下发之前,不少地方已经实施了政府定价的规定。显然,很多人要问一个共性问题:基本殡葬服务既然是政府定价,为何还有这么多“死不起”的叹息?在笔者看来,这个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来讨论。
首先,政府定价没有杜绝暴利。众所周知,我们的成品油价格、电价等公共品价格,都是由政府定价的,但是,从人均收入水平等角度来对比,我们的不少公共品价格比很多发达国家还要高。这至少说明,政府制定的某些价格并不合理。准确地说,合理的政府定价,并不是真正由政府来定,而是由民意来定。
其次,尽管殡葬基本服务执行政府定价,但由于殡葬行业高度垄断,经营者有很多赚钱的手段。比如,南昌市殡仪馆附近的殡葬品经营者反映:“我这里售价不到两百的陶瓷骨灰盒,殡仪馆内至少卖到四五百。”原因是 ,如果不买殡仪馆的骨灰盒,殡仪馆就不给火化,等于是逼着老百姓去买暴利产品。由此可见,垄断机构即便不能从政府定价的服务项目上赚钱,也能利用垄断地位大赚特赚。
解决殡葬行业暴利,不能指望一个《意见》,必须从立法和监管上入手。在法律法规上给政府定价注入民主决策的元素;不但要禁止政府从殡葬服务上赚钱,而且还要让政府为基本殡葬服务埋单;同时,必须打破垄断,给百姓提供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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