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停止对唐慧劳动教养案的追问

2012-08-06 14:0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文/陈小二

  两个月前作出终审裁定的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并未随着湖南省高院法槌的落下而终止争议,受害人律师接连两日在微博上爆料,由于受害幼女的母亲唐慧不满公安的“立功认定”申请、连续向多部门投诉,近日被永州市公安局处以一年半的劳教决定。(8月5日《南方都市报》)

  如果仔细看近日媒体对“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的报道,就会发现,受害幼女的母亲唐慧,就像《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般执着。如果不是她的坚持、执着,这个案子恐怕都不会立案。

  从女儿失踪开始,就是唐慧一个人在战斗。报案无人管,她自己伪装成捡破烂的到涉事的歌舞厅前蹲守;立案的时候,辖区派出所又推三阻四,孩子解救两个多月不立案,最后还是唐慧以死相逼,惊动湖南省办公厅才得以彻查。可立案之后,案子又久拖不决,审理一波三折,永州警方更涉嫌为被告伪造“立功材料”……

  伴随着湖南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的,并不是对当初强奸幼女的嫖客们进行追责,也不是对永州市零陵区公安局涉案民警的问责,居然是唐慧被劳动教养一年半。这样的结果,的确让人难以接受。

  唐慧被劳动教养的理由是:她不满公安机关的“立功认定”申请、连续向多部门投诉。唐慧认为,该案中有多名民警存在不同程度的渎职情况,但他们并未受到惩处,因此一直在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一个公民,无法对自己认为不公正的审判提出异议、无法对不公正的案情提出质疑、无法看到明显违法犯罪的人接受法律的正义审判,相反,她还必须心甘情愿地接受司法机关的判决结果,如果不接受,就被控告“闹访、缠访、扰乱单位和社会秩序”,然后给予劳动教养——这不仅是对公民个人权利的戕害,更会伤害社会正义。

  其实,人们今天关注唐慧,也是在关注明天的自己。我们不能停止对唐慧劳动教养案的关注,不能停止于对此案中那些涉事民警的追问。我们唯有通过一次次看似无用的努力,通过促进一个个公正、公平案件的审结,才能让整个社会不断趋向更加公平正义。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孟祥龙]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