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要先帮消费者撑腰

2012-08-17 10: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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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孙明

  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发现食品有问题而向商家讨说法,商家却以食品开封无法鉴别为由推卸责任,商家的推脱看似理直气壮,实则是一种悖论。消费者不开封食用,如何发现食品有问题?食品没有问题,消费者为何偏要找商家讨说法?消费者在食品开封发现问题后所遭遇的维权尴尬,反映了目前在解决此类问题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执法监管的无奈。正因为如此,某些商家才会在明知是自身责任的情况下,依旧表现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蛮横姿态,推卸责任。

  按照商家的逻辑,开封的食品发生问题,消费者无法证明是他们的责任,所以他们无需担责,可是反过来说,商家能证明不是他们的责任吗?为了维护患者的权益,现在的医疗纠纷中已采取了举证倒置的办法,也就是由医院证明责任不在己方。那么在消费者维权的过程中,是不是也可以采取这种办法,由商家来证明责任不在自己呢?或者相关的检测费用由商家来出,以消除横亘在弱势一方的维权障碍,这样是不是更公平?从维权角度说,消费者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如果法律和监管再不能给消费者以有力支持,消费者的维权必然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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