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家庭住房面积状况计分(最高35分)
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35
注:13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满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限价商品住房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35
注:20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需满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按家庭收入状况计分(最高10分)
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含)920元的计10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920元的计7分,需要注意的是,申购家庭人均月收入必须低于1864元。
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含)1864元的计10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864元的计7分,需要注意的是,申购家庭人均月收入必须低于2796元。
按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状况计分(最高35分)
计分公式为:(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80)×35
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 80(含)岁以上为最大分值,计为35分。单身申请人年龄作为平均年龄带入上述公式计算。平均年龄计算到“日”,计算截止日为销售公告中公布的轮候排序计分日。
按申请家庭人口状况计分(最高20分)
按申请家庭人口数量计分,一人户家庭计5分;两人户家庭中,家庭成员为同一代的,比如夫妻双方没有孩子计10分。家庭成员为两代的,比如单亲带着孩子计15分;三人及以上户家庭计20分。
依取得登记资格时间加分(最高10分)
申请家庭自取得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之日起,每满一年未配售住房的加2分,加分总值不超过10分,如果不满一年将不算分。
据介绍,在近期即将推出的保障房房源中,符合条件的市民在申购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个人得分情况合理选择房源。
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表示,在新推出的房源中,地段好的可能需要的分数比较高 ,而地段差的需要的分数则相对低一点。这就像是高考报志愿,清华北大这样的“好房源”自然要求高考分数高,像是二本、三本学校的录取分数就比较低。不过,如果大家都担心自己的分数过低而选择地段等比较差的房源时,就有可能出现高考中的“大年”,这样的话相对差的房源需要的分数则有可能更高。
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提醒说,选房源时仅能选择一套,选择后便无法变更,因此在选房时一定要注意。此外,在获得申购资格后,将按照分数高低依次选房,并有20%的替补名额。如果第一轮申购后有部分房源没有申购出去,此时在第一轮中符合资格但是没有获得选房资格的市民 ,将可以再次“报志愿”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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